《用户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与财联社经营者之间关于使用财联社名家视频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者免责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形式提示您。您必须在确认同意本协议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支付。您使用“财联社名家视频”的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一、【定义】
1.“本协议”:指本协议正文及其配套协议及后续的修订版本。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用户”:是指“财联社名家视频服务”的使用人,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3.“财联社经营者”: 是指法律认可的经营财联社平台网站的责任主体,是上海财联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财联社。
4.“财联社名家视频服务”:是特指财联社提供的名家视频播放服务。
二、【保护个人信息及隐私政策】
2.1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及隐私是财联社的一项基本原则。
2.2财联社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但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2.2.1公开或提供相关信息之前获得您许可的;
2.2.2根据法律或政策的规定而公开或提供的;
2.2.3只有公开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才能提供您需要的服务的;
2.2.4根据国家权力机关要求公开或提供的;
2.2.5根据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而公开或提供的。
三、【用户使用方式及行为规范】
3.1使用方式
3.1.1.除非您与财联社另有约定,您同意本服务仅为您个人非商业性质的使用。
3.1.2.您应当通过财联社提供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您依本协议条款所取得的权利不可转让。
3.1.3.您不得使用未经财联社授权的插件、外挂或第三方工具对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3.2违反以上约定视为您的严重违约,财联社可以中止对您的服务,解除双方间的服务协议和法律关系,且无需退还您所支付的费用,视为您支付财联社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财联社的损失的,财联社还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向您追索。
四、【免责声明】
4.1财联社名家视频服务内容仅供用户参考,不构成投资分析、投资预测及投资建议等投资咨询相关的内容。用户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不能要求财联社承担责任。
4.2您理解并同意,财联社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财联社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财联社不保证:服务无错误及不会中断、所有缺陷已被更正、或财联社服务不会受到病毒或任何其它因素的损害。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财联社在此明确声明不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责任。
4.3财联社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不能要求财联社承担责任。
4.4财联社可独立决定随时变更、终止、中止您对财联社服务的使用,无须向您发出任何提前通知,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您与财联社的约定需要提前通知的除外。若因您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规定,财联社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中止您使用财联社服务,则财联社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责任。
4.5您充分理解到:财联社名家视频服务上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财联社对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您充分理解到:不同操作系统之间存在不互通的客观情况,该客观情况并非财联社造成,由此可能导致您在某一操作系统中的充值不能顺利转移到另一操作系统中。由于您在不同系统进行切换造成的充值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不得要求财联社承担任何责任。
4.7财联社可能因软件BUG、版本更新缺陷、第三方病毒攻击或其他任何因素等导致异常。在异常的原因未得到查明前,财联社有权暂时冻结账号,且财联社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五、【自备设备】
5.1您应当理解,您使用财联社名家视频服务需自行准备与相关服务有关的终端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等装置),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电话费、上网费等费用)。
5.2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财联社名家视频服务时会耗用您的终端设备和带宽等资源。
六、【费用】
6.1财联社名家视频的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如您使用收费服务,请遵守相关的协议。财联社会在相关页面上做出提示,如果您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6.2财联社将有权决定财联社名家视频所提供的服务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财联社可能会就不同的服务制定不同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也可能按照财联社所提供的服务的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现行财联社名家视频阅读收费标准如下:
1、每位名家:¥198元/年
七、【知识产权】
上海财联社是财联社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财联社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财联社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文字、界面设计、版面框架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上海财联社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八、【管辖与法律适用】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浦区。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若您和财联社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九、【协议的变更和生效】
财联社有权在必要时变更本协议条款,并在相关页面进行通知。您可以在财联社的相关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财联社名家视频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财联社名家视频服务。
十、【其他】
如果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与财联社客服联系,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财联社名家视频客服电话:021-54679377转617
财联社名家视频客服邮箱:VIP@cl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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